燃气报警系统安装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发布者:虞亦琦发布时间:2022-10-24浏览次数:10


  1. 采购部门名称:

资产管理科

  1. 采购项目名称:

燃气报警系统安装

  1. 采购需求概述:

采购需求:根据上海市燃气管理的相关规定,为确保燃气使用安全,上海高级技工学校需对123楼厨房以及表间、锅炉间等相关区域安装燃气报警系统,并取得燃气企业认可的检测报告。

采购内容及范围:燃气报警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

一、技术要求:

1、燃气报警装置应符合《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1-2019) 和 《 城 镇 燃 气 泄 漏 报 警 器 安 全 技 术 条 件 》(DB31/T89-2009),应为按照《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进行销售备案且列入《具有监控平台的燃气报警装置清单》的产品。

2、采用集中控制系统——报警控制系统应具有将现场的监控信息通过网络传输至系统服务单位远程监控平台的功能。

3、报警控制系统中探测器应符合 GB 15322.1《可燃气体探测器

1 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规定。

 ①探测器应取得防爆合格证,其防爆等级应不低于ⅡBT4

 ②探测器应取得防护等级证书,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65

 ③探测器应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4、紧急自动切断阀

应采用防爆型产品,防爆等级不低于ⅡCT6,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紧急自动切断阀应采用直流 24V 供电。当接收到控制信号时,能自动切断燃气气源,并能手动复位的阀门


5、投标单位产品具有上海市燃气泄漏报警保护装置销售备案;(投标人须提供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产品销售备案事项告知书)

安装人员应具有相应操作证书(燃气紧急切断阀安装人员需持燃气施工人员上岗证,报警器安装人员需持电工证上岗)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00%,确保正常供气。


6、供应商相关资质: 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上海市燃气泄漏报警保护装置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检测报告,符合远程监控平台要求;施工人员操作证书。


7、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1

可燃气体探测器

10

2

报警控制器

1

3

紧急自动切断阀

1

4

控制模块

1

5

安装人工费

1

6

布线(镀锌电管、电缆、防爆接头)

100

7

其他辅材

1

8

调试费

1

9

检测费

10



  1.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202211

  1. 联系人及方式:

吴军淮   65421020-6102

  1. 投诉监督:

有意向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联系人联系报名。

投诉监督电话:65421020*8101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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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科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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